广东省阳江市中级人民法院
关于阳江市阳东区东骏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破产清算案选任管理人的公告
(2020)粤1704破申2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企业破产案件指定管理人的规定》和《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关于规范企业破产案件管理人选任与监督工作的若干意见》的规定,现就已受理的阳江市阳东区东骏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破产清算案选定破产管理人的事项公告如下:
一、本次自愿报名的破产管理人须为2019年度广东省破产管理人名册中的一级管理人。
二、请自愿参加摇珠的管理人根据本公告公示的债务人信息认真、全面、深入核查自身是否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二十四条第三款、《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企业破产案件指定管理人的规定》第二十三条、第二十四条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司法解释、地方性法规、规章规定的回避情形。不存在法定回避情形的管理人,可按本公告要求提出书面报名(申请书需加盖单位公章并备注联系人、电话,确认经过自查无回避情形)。书面报名材料需在预告发布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函至本院司法委托部门(以法院签收时间为准)。
按照摇珠结果确认的承办案件的以及管理人在履行管理职责中才发现回避事由,并以此为据申请变更管理人的,视为该轮次内已承办过案件。如无管理人报名,该案将在本轮次没有承办过案件的一级管理人中摇珠指定管理人。届时本案摇珠选定的一级管理人将一并计入全省轮候状态。
三、债务人基本情况:阳江市阳东区东骏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成立于2009年3月13日,为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经营范围为房地产开发、销售。阳江市阳东区东骏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在阳江市阳东区人民法院及其他法院作为被执行人的执行案件共53宗,涉及金额约2.9亿元及相应的利息。
四、报名截止时间:2020年11月6日17时
邮寄地址:广东省阳江市江城区东风三路145号阳江市中级人民法院书记员室
摇珠日期:2020年11月13日上午10时
摇珠地点:阳江市中级人民法院二楼摇珠室
联系人:费传强
电话:0662-3361038、19902883289
特此公告。
阳江市中级人民法院
2020年10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