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院定于2022年6月10日(星期五)上午10时在本院一楼信访大厅3号室对(2022)粤17行初2号案委托的中介事项举行资产评估摇珠会选定中介机构,请入选本院资产评估的中介机构以及本案相关当事人依时参加。
注: 1.参加摇珠的各中介机构委托代理人凭授权委托书和本人的有效身份证明签到。
2.中介机构不依时到场参加摇珠的,视作自行放弃此次摇珠处理。
阳江市中级人民法院
2022年6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