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官,我愿意还钱……”
9月7日上午
被执行人林某主动偿还了
部分欠款给申请执行人
案情回顾
江城法院在执行申请执行人梁某与被执行人林某不当得利纠纷一案中,依据生效民事判决,向林某送达了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责令其返还26万余元及利息等给申请执行人并向法院申报财产。
然而,林某既没有履行还款义务,也没有向法院申报财产。鉴于林某的行为已妨碍执行,江城法院依法作出拘留决定,并向公安机关送达协助查控被执行人函。
9月6日晚上10点,在公安机关的协助下,执行干警依法将被执行人林某拘留归案。经过拘留教育,林某认识到自身的错误,并于次日上午主动偿还了部分欠款给申请执行人。对于剩余欠款,林某承诺从2022年10月份开始每月偿还14258元,直至还清为止。申请执行人梁某同意了被执行人的上述还款方案,双方当事人达成执行和解协议,申请执行人同意解除对被执行人林某的拘留等强制执行措施。
“执行难”说到底是难在查人找物。实践中,法院给被执行人发送财产报告令,但被执行人要么不申报或少申报财产,要么与法院玩“躲猫猫”,让法律规定成为了“摆设”。今年以来,阳江中院与阳江市公安局建立执行查找联动机制,为加强查人扣车、推进切实解决执行难工作打开新的突破口,使失信被执行人“寸步难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