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最高人民法院下发了《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表彰全国优秀法院全国优秀法官全国法院办案标兵的决定》。其中,阳江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四庭副庭长冯志霞被授予“全国优秀法官”称号。
冯志霞,女,汉族,阳江市江城区人,中共党员,2005年9月参加法院工作,先后在民事、刑事审判庭工作,现任阳江市中级人民法院民四庭副庭长、一级法官。从事审判工作十余年,冯志霞坚持秉公办案,2010年以来共收案890件、结案889件,曾获“广东省三八红旗手”“阳江市三八红旗手”,记二等功、三等功,个人嘉奖等荣誉。
下一步,阳江中院将持续注重先进典型培树工作,不断完善运行机制,努力营造“比学赶超”良好氛围,培养出更多投身阳江法院建设、争创一流业绩的典型集体和个人,夯实审判事业发展根基,为阳江在新征程上努力开创现代化建设新局面提供更加有力的司法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