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阳东区法院在执行一起合伙合同纠纷案件中,依据已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决,向被执行人陈某某送达了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等文书,要求其在指定期限内退还申请执行人林某某合伙费2.1万元,但被执行人陈某某迟迟不履行退还的义务。随后阳东区法院通过网络查控发现被执行人陈某某名下有一台小汽车,遂依法进行查封,但因车辆去向不明,执行法官无法作出进一步处置。
“法官,我朋友在某某酒店这看到被执行人陈某某的车,你们快来扣押。”周日中午,执行法官接到申请执行人林某某电话提供的线索。信息就是命令、就是责任,在短暂的筹备后,法院执行干警和法警们迅速集结,奔赴现场进行扣车。执行法官向被执行人陈某某宣读了扣押裁定,并送达了执行裁定书,告知将对其车辆依法采取司法查控,随后将车辆成功扣押。
阳东区法院将继续坚守司法为民的初心,持续发力,加大强制执行力度,以实际行动维护好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增强人民群众的司法获得感和满意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