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关于组织推荐评选“四强五好”党支部的通知》要求,经院党组研究决定,现拟推荐阳江市中级人民法院办公室党支部、江城区人民法院第六党支部、江城区人民法院第十党支部、阳东区人民法院审判管理办公室党支部、阳春市人民法院第三党支部、阳春市人民法院第十三党支部、阳西县人民法院第四党支部参评“四强五好”党支部。
为充分发扬民主、广泛听取意见、接受社会监督,现就拟推荐对象进行公示,公示期为2023年9月15日至9月21日。对拟推荐对象有异议的,请于公示期内向阳江市中级人民法院政治处反映。以个人名义反映的提倡实名,以部门名义反映的应加盖部门印章。
反映公示对象的情况和问题,要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不得借机诽谤和诬告。
受理部门:阳江市中级人民法院政治处
举报电话:0662-3361132
通信地址:阳江市江城区东风三路145号
邮政编码:529500
阳江市中级人民法院政治处
2023年9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