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行车速度慢安全性强?
且慢!
自行车不遵守交规
也是会出大问题的!
近日,阳江中院就二审审结了这样一起因自行车相撞而引发的非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案,判决驳回上诉,维持原判,被告的家属赔偿24万余元给原告。
冬日的傍晚,才六点多,天就已经擦黑了。年仅13岁的中学生卢某正骑着自行车往家里赶,行驶至阳东区东城镇某路口交汇处时左转弯,遇到原告方某骑着电动自行车由对面驶来,两车发生碰撞,导致两人受伤、两车损坏。经交警部门认定,卢某左转弯行驶时违反交通信号,对此次事故承担全部责任。
方某因此次事故住院126天,医院诊断其为左桡骨远端粉碎性骨折、左侧尺骨茎突骨折、全身多处软组织挫伤,经司法鉴定为十级伤残。
阳东区法院经审理,认定原告方某的医疗费、后续治疗费、住院伙食补助费、护理费、营养费、就医交通费、误工费、残疾赔偿金、被扶养人生活费、精神损害抚慰金及鉴定费等各项损失共计24万余元。由于卢某系未成年人,遂判决其法定监护人即卢某的父母承担赔偿责任。
法官提醒
自行车是当下不少中学生上学的主要交通工具,但其中的安全隐患也要引起广大家长的重视。《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规定,驾驶自行车、三轮车必须年满12周岁,驾驶电动自行车必须年满16周岁。家长应经常帮助孩子检查自行车的车铃、车刹、反射器等的性能,并及时对故障进行修理,还可在自行车上粘贴反光标志,以保障夜间骑行安全。教育孩子驾驶自行车要遵守交通信号灯指示,不要追逐竞驶、单手或脱把骑行等,将交通安全融入家庭教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