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化环境资源案件“三合一”审理;坚持生态恢复性司法理念;强化“府院联动”……
近年来,阳江市中级人民法院充分发挥环境资源审判职能,不断提升专业化办案水平,助力建设“绿美阳江”,促进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为这座国字号“幸福宜居之城”增添绿美底色。2020年以来,阳江法院共受理一审环境资源案件1715件,审结1682件。
打造专业审判“智囊团”
2022年9月28日9时,阳江中院第一审判庭现场气氛严肃,3名法官和4名人民陪审员端坐在审判席上,这是审判现场难得一见的“大场面”,该院首次组成七人合议庭审理一宗生态环境保护案。
“组建七人合议庭审理生态环境保护重大案件,是阳江法院深化环境司法专业性、民主性的探索之举。”阳江中院相关负责人表示,环境资源案件审理对专业要求较高,2022年5月,阳江中院分别从民事、刑事、行政等审判部门挑选业务骨干,成立民事审判第四庭(环境资源审判庭),不断深化环资案件“三合一”审理。目前,阳江中院环资庭共有4名员额法官、1名法官助理以及两名书记员,4名法官“因案制宜”组建合议庭,实现环资案件高效审理。
“在刑事方面,主要是非法采矿、非法捕捞水产品、污染环境等传统犯罪,民事和行政方面则以涉农、涉土地等纠纷居多。”阳江中院环资庭庭长龙飘介绍,自专业审判庭成立以来,该庭已审结20起环境资源案件。
据介绍,阳江法院接下来将贯彻落实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具有专门知识的人民陪审员参加环境资源案件审理的若干规定》,充分发挥人民陪审员在专业性事实调查认定、监督生态环境修复以及验收和评估等方面的作用。
打好司法保护“组合拳”
阳江法院坚持恢复性司法理念,打好“损害赔偿+补植复绿+增殖放流+公开赔礼道歉+从业禁止”组合拳,确保生态环境得到及时修复。
阳江的山林植被丰富,清明祭扫、山间劳作、户外野炊等行为极易引发火灾。2020年以来,全市法院共审结失火刑事案件21件。阳江法院依法判决被告人承担刑事责任和损害赔偿责任的同时,还要求对被破坏植被进行恢复,并在一定级别媒体平台公开赔礼道歉,这既是对犯罪分子的有力震慑,也是对广大人民群众的警示。
今年1月,在一起经江城区人民法院一审、阳江中院二审判决的污染环境案件中,被告人将垃圾渗透液倾倒在市区的垃圾中转站,造成各污水处理厂约187万元的经济损失。法院在判处11名被告人9个月至4年有期徒刑的同时,还判决陈某等8名被告人在缓刑考验期内禁止从事与排污或者处置危险废物有关的经营活动。
推动构建环保“大格局”
“山河湖泊、花鸟鱼虫更多分布在乡间、田野,我们的环境资源司法保护必须延伸到那里。”阳江中院相关负责人表示,近年来,阳江法院不断强化“府院联动”,依靠党委统揽全局、协调各方的政治优势,依托11个人民法庭、197个驻村(社区)法官工作室,推动环境资源纠纷前端多元化解。
司法建议是阳江法院延伸审判职能的重要方式。据介绍,阳江矿产资源丰富,非法采矿类犯罪高发,部分非法采矿犯罪还涉黑涉恶。去年,在阳江中院二审的林某等9人涉黑案中,以林某为首的黑社会性质组织在潭震砂场大肆盗采私售河砂,共获利2107万余元,严重破坏了河道生态。阳江中院针对62起非法采矿案背后的涉黑恶问题,向自然资源部门发出司法建议,建议加强市、县(区)、镇街、村居四级监督,加大执法力度,有力促进采矿行业健康发展。2020年以来,阳江法院共向生态环境、林业、水务、市场监管、交通运输等部门发出司法建议14条,反馈率100%。
“坚持示范引领,深入开展生态保护宣传,是阳江法院担当绿色使命的另一种形式。”阳江中院相关负责人表示,阳江法院常态化开展保护生态环境“法律六进”活动,在全社会营造“人人关心生态环境、人人参与生态文明建设”的良好氛围。2022年,阳江中院首次发布了环境资源审判白皮书,在今年首个全国生态日发布了第二批环境资源司法保护系列典型案例,起到了很好的普法作用。(《法治日报》2023年10月31日03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