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六届人大一次会议文件(14)
阳江市中级人民法院工作报告
——2012年1月10日在阳江市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上
阳江市中级人民法院代院长 赵菊花
各位代表:
我代表市中级人民法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并请政协委员和列席人员提出意见。
2007年以来,在市委的领导、市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市政府和政协及社会各界的支持下,在省法院的指导下,全市法院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紧紧围绕“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的工作主题,深入推进“社会矛盾化解、社会管理创新、公正廉洁执法”三项重点工作,依法履行审判职能,各项工作取得新的进展。
一、全面加强审判工作,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大局
全市法院紧紧围绕经济社会发展大局,全面加强审判工作,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促进经济发展,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五年来,共受理各类案件56865件,办结55633件,结案率97.83%,比上一个五年提高2.32个百分点。其中,我院共办结4993件,结案率99.3%,比上一个五年提高0.73个百分点。此外,我院还办结减刑假释案件25086件。
依法开展刑事审判工作,深化平安建设。五年来,全市法院共受理各类刑事案件6311件,办结6269件,生效判决共判处罪犯8645人,其中1998人被判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死刑。深入开展“严打”整治斗争,依法严惩故意杀人、绑架、抢劫、贩卖毒品、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等严重危害社会治安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的犯罪,共审结上述案件1579件,如顺利审结许建强、林国钦等43名被告人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案,对许建强、李建定依法执行死刑,取得“打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重大胜利;依法审结强迫交易、非法经营、生产销售伪劣商品等危害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犯罪案件142件;依法审结贪污、贿赂、渎职等职务犯罪案件88件,推动反腐败斗争的深入开展。
贯彻宽严相济刑事政策,对罪行较轻、确实不致再危害社会的1319名罪犯依法判处缓刑;对未成年犯、罪行较轻的初犯、偶犯依法从宽处理;注重教育和感化未成年被告人,积极预防和减少青少年犯罪;主动参与社区矫正,积极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加强刑事附带民事诉讼案件调解,做好被害人家属安抚工作,最大限度减少社会矛盾。
依法审理民事纠纷案件,促进经济发展。全面落实为经济社会发展服务的要求,大力加强民事审判工作,规范经济社会活动秩序,推进诚信阳江建设。五年来,全市法院共受理各类民事案件32245件,办结31306件,涉及诉讼标的金额71.15亿元。其中,审结借款纠纷案件8819件,劳动争议案件969件,婚姻家庭纠纷案件6638件,农村承包合同纠纷案件563件。
认真贯彻市委、市政府的决策部署,发挥司法能动性,着力解决事关我市经济发展和群众重大利益的诉讼纠纷。加强企业破产重整案件的审判,防止国有资产流失,保护职工合法权益。五年来,全市法院共审结该类案件17件。如审结上市公司华龙集团破产重整案,解决该公司历史遗留的7.5亿元巨额债务问题,使企业获得重生,维护了近3万股民的合法权益。
妥善审理事关我市重大项目建设、产业园区转移的案件,促进经济又好又快发展。通过靠前服务,提供法律指引,帮助企业积极应对经济发展过程中遇到的法律问题。
依法做好行政审判工作,促进依法治市。五年来,全市法院共受理各类行政案件542件,审结540件。通过依法审判,努力化解行政纷争,着力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监督和支持行政机关依法行政。积极开展协调和解工作,依法处理因山林土地确权、城市房屋拆迁、劳动和社会保障等热点问题引发的群体性行政争议。
依法加强执行工作,努力破解“执行难”问题。顺利完成中央政法委部署的“集中清理执行积案”专项活动,积极推进创建“无执行积案先进法院”和“委托执行案件专项清理”活动,开展“执行管理年”活动,不断强化执行工作力度,增强执行效果。
重视执行机制建设,建立联动机制、威慑机制、调解机制、考核机制、快速执行机制等五项机制;完善提级执行、委托执行、异地执行措施,建立健全解决“执行难”联席会议工作制度,与公安、工商等部门联动,依法查处拒不执行、暴力抗拒执行等行为;全面推行主动执行制度,执行中主动快速调查并控制被执行人财产,依法实现权利人债权;完善执行信息管理,采取公开被执行人失信记录、强制申报财产、限制被执行人出境等措施,敦促被执行人履行义务。
五年来,全市法院共执结各类执行案件17111件,为当事人依法追回债权45.5亿元。
依法提出司法建议,参与社会管理创新。在审理案件的同时,针对发现的潜在社会矛盾及社会管理中存在的问题,及时向政府机关及企事业单位提出司法建议,从源头上预防社会矛盾的发生。五年来,全市法院共向有关单位提出司法建议60条。
二、创新调解工作机制,促进和谐阳江建设
2009年以来,全市法院创新和加强调解工作,抓好诉前调解、庭前调解和判后答疑工作,力争做到案结事了人和。
逐步建立起诉前调解工作机制,力争把矛盾纠纷化解于诉讼之前。在全市42个镇(街道)建立起调解网络,共有740名调解联络员开展工作,做到每村每镇全覆盖;在各镇街维稳中心设“法官工作室”或者巡回办案点,指导人民调解,参与重大矛盾纠纷调处;在全市人民法庭设立“人民调解工作室”,在基层法院设立“诉前联调工作室”,建立起党委领导、政府支持、法院为主、多方参与的诉前联调工作机制,进一步深化诉前调解。2010年以来,全市法院通过诉前调解机制对1072件案件进行了调解,其中成功调解668件,成功率达62.31%。
全面开展庭前调解工作,对当事人向法院起诉的案件,要求承办法官必须在开庭审理前先行调解,力争把矛盾纠纷解决在开庭宣判之前,以节约诉讼资源,减轻当事人的诉累。2011年,全市法院民商事案件调撤率为67.03%,比2009年上升16.63个百分点,其中,庭前调解占45.08 %。
对当事人不服判决的案件,加强释法答疑工作,在案件宣判、送达和当事人申诉、来访时答疑,探索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参与部分疑难复杂案件的答疑,通过释法析理,最大限度地让当事人服判息诉。2011年,全市法院来信来访205件(人次),比2009年下降79.84 %。
三、落实司法为民工作,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
坚持为民司法,进一步完善和落实各项便民利民措施。
提高立案效率,完善诉讼设施,优化服务环境,加强诉讼指引,进一步便利当事人参与诉讼;推行预约立案、上门立案、巡回立案等便民措施,主动进村、进户调解,开展巡回审判,就地办案,及时维护好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关注贫困当事人司法需求,落实好司法救助制度,对3518名追索抚养费、赡养费、人身伤害赔偿金、劳动报酬且经济上确有困难的当事人以及农民工、下岗职工、孤寡老人、残疾人士等特殊困难当事人缓、减、免收诉讼费965万元。
建立信访“首问”责任制,落实领导包案,实行院长定期接访、预约接访、联合接访制度。深入基层接访群众,采取有效措施,努力化解各类信访案件。五年来,共解决涉诉上访案件817件。
四、深化管理和改革,主动接受监督
设立审判管理办公室,制定《审判绩效考核办法》等管理制度,实行目标管理和绩效考核;以信息化为手段,加强办案流程监管,确保办案效率;加强对法官、合议庭、审判委员会的管理,明确职责和权限,严把案件质量关。
积极开展量刑规范化改革,细化量刑标准,实行量刑辩论,使量刑更加公开、公平、公正;推进“阳光司法”,及时公开审判信息,开展“法院开放日”活动,提高法院工作透明度,对依法应当公开审理的案件,全部公开审理,对执行异议、申诉审查案件,召开听证会公开听证。
自觉接受人大及其常委会、政协、检察机关和社会各界的监督。全市法院均成立了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联络工作办公室,采取多种方式主动听取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人民群众的意见和建议。五年来,全市法院组织开展“百庭观摩”、“百场走访下基层”、“百场见证执行”、“百案调解”、“百案释法答疑”和“百场征求意见”等活动,共走访人大代表1064人次,邀请人大代表到法院指导工作1084人次,向人大代表报送法院工作信息简报9万多份。认真办理人大代表提出的意见和建议,做到件件有答复,事事有落实。共收到市人大常委会交办的信访件272 件,全部办结。落实邀请检察长列席审判委员会制度,认真审理检察院提出的抗诉案件,五年来,共审结抗诉案件91件,改判27件,发回重审2件,维持原判49件,以调解、撤诉等方式结案13件。
五、狠抓队伍建设,提高队伍整体素质
开展社会主义法治理念、“人民法官为人民”、“发扬传统、坚定信念、执法为民”等主题教育活动,提高法官政治素质;开展整顿机关作风活动,加强司法作风建设;开展建设学习型法院、争当学习型法官活动,加大业务培训力度,五年来,全市法院共组织干警参加各类培训2351人(次)。
健全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体系。坚持每年开展廉政纪律巡回教育,抓好纪律教育月活动;加强对领导干部、重点部门和重点环节的监督;发挥廉政监督员和兼职监察员的作用,强化对法官行使审判权的监督;开展“建设廉政文化、树立新风正气”活动,加强法院廉政文化建设。去年11月,省法院在我市召开全省法院廉政风险防控工作座谈会,我院就加强重点岗位、重点人员监督,促进廉政建设作了经验介绍。
五年来,全市法院坚持“一手抓审判,一手抓队伍”,提高队伍整体素质,树立司法公正形象,涌现出一批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共有1个集体和3名个人荣立一等功,23个集体和20名个人荣立二等功或受省法院表彰,18个集体和49名个人荣立三等功。阳西县人民法院连续两次被评为“全省优秀法院”,江城区人民法院何静虹同志荣获“全国优秀法官”荣誉称号。
六、强化业务指导,加强基层法院建设
坚持面向基层、服务基层、建设基层,不断提高基层法院司法水平,及时把各类矛盾化解在基层。五年来,全市基层法院共受理各类案件51837件,办结50640件,占全市法院案件总数的91.03%。
加强对基层法院的业务指导,提高基层法院案件质量。通过依法办理上诉案件,加强对基层法院的审级监督;定期由我院领导带队深入各基层法院召开案件讲评会,对改判、发回基层法院重审的案件逐件点评,对普遍存在的问题下发书面指导意见,统一裁判标准,2008年以来,我院共组织158人次对基层法院指导案件166件,提高了基层法院的案件质量。
开展综合审判机制改革,指导解决法官力量不足的问题。以阳西县人民法院为试点,在全省法院率先建立综合审判机制,从该院原有的一线法官中遴选出8名主审法官,按照主审法官配备法官助理和书记员的模式开展审判工作。这项改革取得了明显成效,得到省法院的充分肯定,并在全省同类地区法院予以推广。
2008年,省法院提出在整体工作上争当全国法院排头兵的目标,并对服务大局、审判执行工作、司法为民、司法改革、基层建设等方面工作提出了具体的指标要求。全市两级法院努力开展争当排头兵活动,狠抓各项指标的落实,取得了在同类地区法院小组排名第二的优胜成绩。
各位代表,五年来,全市法院工作所取得的成绩,离不开市委的领导和市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离不开市政府、市政协及社会各界的大力支持。在此,我代表全市法院表示衷心的感谢!
同时,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全市法院工作还存在一些问题和困难,主要是:个别法官综合素质不够高,与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司法需求还有一定差距,个别法官违法违纪现象仍有发生;个别案件质量效率不够高,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结合得不够好;司法公开力度还不够,“阳光司法”有待进一步推进;物质装备有待改善,信息化建设仍需加强等等。对此,我们将高度重视,并采取措施努力加以解决。
今后,全市法院工作总的任务是: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的工作主题,以狠抓队伍建设为保障,以深化法院改革为动力,以加强基层建设为基础,全面提高审判工作的质量和效率,为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促进经济发展提供更加有力的司法保障。重点抓好以下工作:
一是进一步增强服务大局意识,促进经济发展。市第六次党代会提出了在加快发展中转变方式、实现幸福追赶的核心任务,作出加快建设富裕阳江等六大战略部署。全市法院要结合我市经济社会发展大局谋划各项工作,增强为大局服务的司法能动性,依法履行好审判职能,为我市经济平稳较快发展提供有力的司法保障。
二是进一步抓好执法办案第一要务,维护社会稳定。坚持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依法惩治和预防犯罪;积极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深化调解工作,努力化解矛盾纠纷,减少社会不稳定因素。
三是进一步加强司法为民工作,维护好群众合法权益。妥善审理涉及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案件,依法全力化解社会矛盾;深化主动执行改革措施,依法加大执行力度,最大限度实现合法债权;扎实开展司法为民工作,落实便民利民措施;深入推进司法公开,落实“阳光司法”;高度重视涉诉信访工作,促进社会和谐。
四是进一步加强审判管理,提高案件质量和效率。充分发挥审判管理机构的职能作用,实现管理规范化、科学化和精细化,提高审判管理水平,以管理保公正,以公正促公信。
五是进一步抓好队伍建设,确保公正廉洁司法。坚持以党建带队建,以队建促审判;深入开展主题教育实践活动,进一步加强司法作风建设;落实党风廉政责任,确保司法廉洁;加强教育培训,提高队伍司法能力;加强法院文化建设,培育法官“忠诚、为民、公正、廉洁”的核心价值观。
六是进一步夯实基层基础工作,提高基层司法水平。加大对基层法院业务指导力度,提高一审案件质量;加强基层法院物质装备和信息化建设,提高工作效能;开展法官进社区、进农村、进企业活动,及时将矛盾化解在基层。
各位代表,面对新形势新任务,全市法院将继续坚持依靠市委的领导,自觉接受市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以更大的决心和干劲,认真做好法院各项工作,为把阳江建设成为三次产业协调发展的新型工业化城市作出新的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