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院将进行2021年度增补司法委托专业机构入选工作,有意愿接受我市两级法院司法委托业务的专业机构,请按本公告的要求向本院申报,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申报入选专业机构的范围
食品药品检测;产品质量鉴定;车辆鉴定评估;价格鉴证;会计审计;法医类(法医临床、法医病理、法医毒化)鉴定;法医司法精神病类;物证类(DNA文书、痕迹)鉴定;声像资料鉴定;房屋质量安全鉴定类;工程质量检测;工程造价;股权评估;测绘等。
二、申报入选专业机构的基本条件
符合《广东法院司法委托入选专业机构(2015)修订的基本条件》方可申报。
三、申报时间、地点及应提交的材料
申报入选本院司法委托的专业机构请于2021年4月27日上午8:30-12:00时、下午14:30-17:30时到本院立案大厅(地址: 阳江市江城区东风三路145号)办理申请登记,同时提交下列申请资料(按以下顺序装订成册,一式二份,并提交原件供本院校验):
1.提交《广东法院司法委托专业机构入册申请书》,详见附件;
2.年检合格的营业执照副本和税务登记证副本(属行政事业单位性质的应提交相应的文件)复印件;
3.年检合格的行业许可证副本(属司法鉴定类别的提交司法行政部门许可证副本、属行政事业单位性质的应提交相应的文件)复印件;
4.年检合格的注册专业人员资质证书(属行业管理的提交本行业执业资质证书、属司法鉴定类别的提交司法行政部门资格证书、属行政事业单位性质的提交高级或中级职称证书)复印件;
5.企业等级证书复印件;
6.机构营业场所产权及使用权相关凭证(提交房产证、租赁合同或借用合同)及设备简介;
7.机构近3年经营业绩及纳税情况;
8.企业近年无违法违规记录证明;
9.法院要求提供的其他资料。
四、已入册机构变更信息的要求
已入册机构在机构名称、法定代表人、办公地址及鉴定人等事项需要变更时,应提供变更文件的原件、复印件(一式二份),验证后予以登记。
五、审核及批准发布
对申请入选并符合上述条件及提交变更事项专业机构,本院将全面审核,按有关规定的程序报请省高院备案后,入选本院司法委托的专业机构,将在本院外网公布。
六、联系方式
联系人电话: 0662-3361091阮先生
0662-3361038费先生
联系地址:阳江市江城区东风三路145号。
附件:广东法院司法委托专业机构入册申请书。
2021年4月12日